钱的事儿,和爱的事儿。
特简单。
一个想挣你钱,一个压根儿没打算。
就像街边卖煎饼果子的,和那个天天在公园写地书的老大爷。
都给你东西,但一个扫码付钱,一个你给根烟他都不一定要。
啥是经营性的?
就是……得办证!
官方说法硬邦邦的:“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”。
坦白讲,你凭借此来获取生活所需,那就必须听从官方的指令,要取得相关证件,要缴纳税款,要呈现出一副正规经营者的模样。
不然,那就是“黑户”。
我那表哥,前年脑子一热,弄了个教人弹吉他的网站,收点学费。
结果呢?
没几天就被叫停了。
为啥?
他没办那个叫“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”的玩意儿。
他以为自己在分享艺术,官方觉得他在无证经营。
艺术不艺术的,得先活着。
那非经营性呢?
就是……我的小破站!
“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、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”。
注意这两个词,“公开”和“共享”,透着股子理想主义的味儿。
就像我十几年前搞的个人博客,写得贼烂,但就是没人管我要钱。
那时候,上网是何等纯粹呀,众人皆是想着,把心里那一点儿东西掏出来,而后晾在太阳底下呢。
不是为了卖钱,就是为了那句“有人看哎!”
备案信息咋改?
这事儿得求人。
千万别自己瞎点。
你只是个想在网上盖个小窝的,不是黑客。
现今规矩变得严格了,你需要去寻找你所说的那个“接入服务商”,也就是那家卖给你服务器空间,并且帮你将网站安放到互联网之中的公司。
比如你用谁的服务器,就得去谁的后台系统里,提交修改申请。
他们审核一遍,再递给管局。
我上次改个手机号,折腾了三天。
客服永远在排队,永远回复“已记录,请耐心等待”。
那种感受,类似于你朝着大山呼喊,你明白山里存在神仙,然而神仙就是不理会你。
提示主体冲突?
你……是不是重婚了?
按系统所讲,存在这样一个主体,此主体要么是你这个人,要么是属于你的这家公司,并且该主体仅仅能够拥有一个备案号。
判定的准则并非是你所称呼的内容是啥,而是为你的“身份证号”也罢,或者是“营业执照号”才行。
如果提示冲突,别慌。
可能是你十年前注册过,自己忘了。
去官网的公共查询里,用你的证件号搜一下。
若是确实存在,那么要么将其寻回,要么前往你证件所处之地的通信管理局,去申请把旧的予以注销。
流程繁琐到你怀疑人生,但这就是规矩。
域名冲突?
你买的域名,可能有个“前女友”。
比主体冲突更糟心的是这个。
你满心欢喜地注册了一个域名,然而在备案的时候,系统告知你,这个域名,已经被其他人占用过了,存在备案记录。
咋办?
先去公共查询里看看这个域名的“备案地”在哪个省。
然后,联系那个省的通信管理局,申请注销。
你得证明这域名现在是你的,得提供各种材料。
打个比方来讲,这感受仿佛是你迎娶了位妻子,然而民政局却告知你事情并非如此简单那,她在别的地方居然还存在着另一个家庭,你必须得先协助她办理完离婚手续,之后才能够跟你去办理结婚证那。
备案密码忘了?
邮箱!
邮箱!
还是邮箱!
这玩意儿就像你家的门钥匙,丢了进不去门。
方法一:去官网点“找回密码”,系统会发到你注册时的邮箱里。
方法二:找你当初帮你备案的那个接入商,他们可能有备份。
方法三:打电话给管局,走人工通道。
通常情况下,你会处于这样的循环之中,即“请按1,请按2,人工服务请按0,坐席全忙”,在此期间,你会去听一首名为《凉凉》的歌。
新旧系统有差别吗?
有!
你变“省事儿”了。
以前你得自己跟管局斗智斗勇。
现在?
你只需要对你那个接入商。
他们变成了“中间商”。
你把材料给他,他核验,再递给管局。
表面上是多了道手,实际上是他们把责任扛了。
万一你瞎填,他们得跟着挨骂。
所以现在他们对资料查得特别严,严到你每个字都得印在框框里。
啥内容要前置审批?
敏感词!
新闻、出版、教育、医疗、药品、文化、广播电影电视……
只要沾了这些边儿,就不是备案那么简单了。
首先,你需要前去那与之相对应起着主管权责之分的相关部门,诸如教育厅、新闻出版局这类部门,去获取到批文,之后呢,才能够再来找寻通信管理局。
这就如同,你要是打算开设一家火药铺,并非能够径直前往工商局那般,而是必需先行使得公安局予以认可,点头同意才行。
审核要多久?
20个工作日,但“工作日”你懂的。
官方说,材料齐全的话,20个工作日内搞定。
听起来是一个月?
但别忘了,“工作日”不包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。
算下来,一个半月也是它。
比较坑的情况是,这二十个工作日,是从你最后一回修改完资料,再次提交的那日开始计算的。
你改一次,倒计时重置一次。
像不像减肥?
每次多吃一口,之前的汗都白流了。
只有IP,没域名,要备案吗?
要。
现在规矩更严了。
哪怕你仅仅只有一具孤零零的IP地址,只要你的服务器处于国内,你要是想凭借这个IP去提供信息服务,哪怕只不过单纯是面向自己观看的,理论上来说都必须得备案。
于公安备案之处所,你能够去选择“无单独独一无二一级域名”,而后径直填写IP地址。
互联网没有“法外之地”,连个影子都得有户口。
写到最后,我看了眼我那早就不更新的个人博客。
备案号还在页脚,小小的,灰灰的。
宛如一张已过期的身份证件,表明我往昔曾于此,切实地生活过,且切实地……被予以管理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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